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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动态

关于组织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2-29 16:54:00  作者:  点击:

各研究生教学院部:

根据研究生处培养工作流程,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第19-20周,为做好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考试课程应在201818—2018119日内进行和完成。

二、考试安排

   专业课程考试由各开课院部根据课程特点和实际情况组织安排,具体安排需报药学院汇总,研究生处审核。

三、考核要求

1、严格考试纪律

为了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请认真对待本次期末考试工作,严肃考风、考纪。

以考试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监考教师要认真执行考试规定,要坚决杜绝作弊现象,如发现有作弊行为或协同他人作弊者,按照《湖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资格,本门课程重修,并给予纪律处分。

以课程论文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任课教师对学生提交的论文要检查是否遵守学术规范,对有抄袭行为者,一经发现,将按照《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实施细则》的规定予以处理。

2、安排考试巡查

为了本次考试工作正常、顺利的进行,研究生处将根据学院提交的考试安排,组织人员对专业课程的考试进行巡查。同时要求学院组织人员对本学院专业课的考试进行巡查,以维护考试工作的严肃性及公平、公正性。

3、考核方式

研究生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除培养方案有专门规定外,所有课程均要进行考试。根据课程的要求和特点,考试可以采取闭卷、开卷或课程论文等方式,如采取其他方式须经学院主管领导同意并做好考核记录。

4、试卷要求

1)以笔试形式进行考核的课程,须统一格式印制卷头。研究生考试试题纸可在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统一格式,可根据需要可复制为A3A4纸型,答题纸在研究生处领取。

2)以课程论文形式进行考核的课程,需以统一格式提交、批阅论文。学生的课程论文首页在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统一格式。

5、缓考申请

研究生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考查),必须在考试前提出缓考申请,填写《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课程缓考申请表》,经开课学院批准,其中公共课程缓考申请须报研究生处备案,方可缓考。

四、课程成绩批改及试卷保管

(一)批改成绩

1、以考试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要求任课教师统一使用红笔批改试卷,标明批改小题分和总成绩,并经认真核查后提交。

2、以论文形式进行期末考核的课程,要求任课教师统一使用红笔对论文从选题、内容、观点、语言表达、结构、逻辑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给定成绩,并写出论文评语。

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法,100分满分,60分及格,原则上平时成绩占30%,期末成绩占70%

(二)试卷保管

课程考试的试题、答题卷各教学院部保存。

(三)提交成绩

1、成绩核对无误后提交A4纸质成绩单。纸质成绩单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由任课教师及院领导签字盖章后,其中一份由院(部)保存,另一份在放假前报送研究生处。

2、考试成绩一经提交不得更改。如确需更改,由任课教师申请,主管院长批准后,交由研究生处办理。

请认真组织好本学期考试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和要求,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药学院 夏斌 电话:8272135 QQ49268573

研究生处 汪丽 电话:8250857 QQ7435554

 

附件:

    1. 2017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xls

2. 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考试试卷样式.doc

3. 湖北科技学院课程论文样式.doc

4. 湖北科技学院硕士2017级研究生单科课程考核成绩登记表.doc

5. 缓考申请表.doc

 

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201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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