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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科技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时间:2022-03-30 15:05:29  作者:  点击:

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和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鄂招办〔2022〕5号)等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完善创新人才选拔机制,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和我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和人才选拔需要,确保招生复试工作的安全性、科学性和公平性。
(二)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加强复试组织管理工作,明确主体责任,规范复试过程,深化信息公开,强化监督管理,畅通咨询投诉渠道,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提高招生复试管理服务水平。
(三)坚持以质量为核心原则优化人才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和规范基层学术组织和导师群体在人才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对考生思想品德、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做到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二、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管理,包括审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调剂办法;研究审议年度招生计划和复试分数线;部署复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监管复试过程;审定公示上报拟录取名单等。

(一)领导小组

 长:吴基良

副组长:李  岱

组员单位:研究生处、医学部、药学院、学校办公室、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党委宣传部、信息中心、后勤处、保卫处。

(二)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组

1.组织协调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负责管理研究生的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以及组织协调,政策咨询和指导;负责发布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调剂办法;指导并审查培养单位制定的复试录取工作细则;负责对拟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核;负责联系复试考生,协助药学院完成远程复试模拟演练;对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和上报。

2.复试录取组:办公室设在药学院,药学院是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成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组长由主持院部行政工作的院长担任,负责制定并发布《湖北科技学院药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负责复试导师的遴选以及政策、业务和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等的咨询和培训;负责复试试题和评分标准的制定、评卷以及复试内容的保密工作;负责面试过程的记录,拟录取考生名单的确定等。

3.舆情监控组:党委宣传部牵头,负责监控2022年我校招生复试前后的网络舆情,及时快速并妥当处置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突发舆情,有序引导网络舆论,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因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提升应对网络舆情的能力。

4.疫情防控组:学校防疫指挥部牵头,根据疫情发展动态,综合研判、指导复试阶段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复试场地的卫生消毒、防疫物资准备和突发疫情处置工作。

5.督查巡视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牵头,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调查处理招生信访案件,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6.综合保障组:信息中心负责远程复试网络保障、技术支持及实操演练;后勤处负责复试期间的正常供电;保卫处负责复试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为复试工作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复试工作

(一)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按2022年教育部统一划定的专业学位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下称国家分数线,即初试总分309分,政治43分,英语43分,业务课129分)执行。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包括调剂此专项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初试总分≥160分,英语≥25分。

调剂生除达到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外,还需满足我校今年调剂的相关条件。

(二)初试总分加分政策: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加分政策。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务必在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时将加分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我校将对证明材料进行严格核实。以上加分计入初试总分,总分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才有资格进入复试备选。

(三)资格审查

研究生处协助药学院在复试前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采取“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审查材料包括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大学期间成绩单,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评价表(附件1);考生还可提供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各类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加分政策的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格审查材料请复试考生准备好原件扫描件,并按网上复试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录取考生开学后上交原件进行资格复查,复印件须交给研究生处留存备查。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能参加复试。

(四)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应提前备妥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具体形式以药学院的复试实施细则为准。研究生培养单位应积极做好复试时疫情防控、网络以及软硬件设备异常等方面的应急预案。

(五)复试过程:要求采取“一平台”、“两识别”、“三随机”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同时,运用“双机位”、“防缩屏”等技术手段提高防作弊能力。要加强复试期间的防控措施,做好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

(六)复试比例:采取差额形式,原则上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招生计划数,具体情况结合招生计划和生源等情况。

(七)复试时间:3月30号-4月30号。

(八)复试费用:免费。

(九)复试内容及成绩: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英语笔试、专业知识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三部分,主要通过统一笔试、问答交流等形式,加强对考生外语能力专业能力、实践能力以及德智体等综合素质的全面考查面试考核时间一般为每名考生20分钟考核具体内容等见药学院制定的《湖北科技学院药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专业基础,以笔试的方式进行。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3.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专业英语笔试(20%)+专业知识笔试(30%)+综合面试(50%),总分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考生原则上不予录取。

四、调剂工作

(一)基本调剂条件

按照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列的基本调剂条件,结合学校实际,考生调剂我校基本条件如下:

1、符合我校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我校为一招生单位)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初试成绩总分≥160分,英语≥25分。

(二)调剂程序

1.研究生处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学校网站上公布调剂办法和相关要求。

2.考生必须登录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我校提交调剂志愿。

3.研究生处查看调剂考生材料,下载学籍学历等数据并进行资格审核,按照同批次初试成绩总分择优遴选的方式,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公示复试名单。

4.根据复试结果和调剂余额,研究生处按复试总成绩择优遴选向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并通知考生在调剂系统中进行确认。

五、录取工作

(一)总成绩合成: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二)录取原则: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

(三)破格复试和录取:我校不进行破格复试和录取。

(四)录取方式:我校将按同复试批次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方式进行录取,同批次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初试成绩排序录取,录满为止。若还出现排序并列或有争议的情况,则由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裁决。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的考生单独排序录取,专项计划指标录满为止。

(五)拟录取公示:拟录取名单需经研究生处审核后方可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中包含有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期间名单不得改动。若需改动,须将改动原因及改动内容上报并对改动部分做出说明,改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研究生处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健康检查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开学后,附属二医院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信息公开

研究生处和药学院将在网站主页上对复试录取工作信息全程公开,接受考生和社会的咨询、监督。

(一)招生录取信息全程公开。及时发布复试录取方案、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复试成绩以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二)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进行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药学院具体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

(三)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四)考生咨询及投诉渠道。学校纪监察专员办公室和研究生处开通电话和邮箱,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单位进行复议。

湖北科技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QQ群:785074153;

研究生处投诉电话:0715-8250870,0715-8250857;

邮箱:603787885@qq.com

学校纪检监委投诉电话:0715-8338002;

邮箱:hkjwjc8338002@sina.cn


附件:

1.湖北科技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评价表

2.湖北科技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健康体检必须检查项目表





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2022年3月15日


附件1:

湖北科技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评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籍贯


曾用名


民族


工作或

学习单位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联系

电话


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本人签名:

现实

综合

表现

鉴定

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月       日

注:现实综合表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与敬业精神;业务水平与工作能力;身体与心理健康状况。

附件2:

湖北科技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

健康体检必须检查项目表

项目名称

具体检查内容

 明

内、外(含皮肤)、五官等科的常规检查,出具总检报告

建立体检档案

1、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

2、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

3、血细胞分析检查

包括抽血所用一次性注射器及其他耗材

数字化摄影(DR)胸部(主要为心、肺部)检查

曝光不得超过2次。含数据采集、存贮、图像显示



   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电话:0715-8250857,0715-8250870  邮编:437100 邮箱:hbkjyj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