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鄂学位〔2016〕2号)、《湖北科技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湖科研〔2013〕4号),学校将开展推荐2016年湖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15年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凡涉及国家秘密的硕士学位论文不能推荐参评。
二.推荐数量
按《2016年湖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额分配表》规定,我校今年推荐上报名额为2篇。
三.评选标准
推荐参评论文应代表一定的学术研究水平。
1.论文观点正确,运用了最新的理论知识、研究方法或实验手段,论证严密;理论或方法具有创新性,其结果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
2.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实践领域,具有实践导向;选题新颖,属行业领域中较前沿的问题。
3.申请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研究生,攻硕期间及获得硕士学位后一年内必须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包括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论文一篇以上。
四.推荐程序
采取个人申报与培养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请各参评导师填写《湖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于
6月
9日
之前报送研究生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7435554@qq.com。研究生处组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参照评选标准和本学科特色,对参评论文进行评议,推荐两篇论文上报。
附件:
1. 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2. 湖北科技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
3. 《湖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研究生处
2016.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