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级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2015级导师、研究生:
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工作是论文研究的基础,也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为加强我校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根据《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湖科研〔2016〕16号),现将2015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题报告时间
拟定于12月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有关院部组织安排。
二、开题报告程序
开题报告采取分组方式进行,由各有关院部统一组织协调本院导师,成立开题报告论证小组,负责开题报告工作。
1、秘书收集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附件1)、《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附件2)、《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委评议表》(附件3)。
2、学生以PPT方式汇报论文选题情况(开题报告个人阐述时间为10分钟),并对评委提问进行答疑。
3、评委对报告内容进行评议审查,填写《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委评议表》,给出意见和评议结果。秘书负责填写《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
三、材料提交
开题报告会后需提交的材料:《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1份)、《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1份)和《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委评议表》,所有材料均需填写完整,签章齐全,并于12月31日前送交研究生处。
四、其他要求
(一)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选题必须来源于生产(工作)实践或属应用开发性研究,导师和研究生应根据《湖北科技学院关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附件4)要求,谨慎选题,科学规划,认真实施,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水平,切实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开题报告论证会应邀请校外专家参加。导师在国外无法参加的由第二导师或其他导师在授权情况下安排。校外第一导师可按本通知有关要求自行组织开题报告会。
(三)开题报告的论证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通过者可开始硕士学位论文工作;评议不通过的研究生必须在一个月内修改后重新开题。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允许随意改题。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改题者,须事先递交书面申请报告,经导师、培养单位同意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四)不能按期进行开题报告的研究生,应提前提交《研究生延期开题申请表》(附件5),经导师、学院审核、研究生处批准后方能延期进行,参加下一批次开题报告,并相应地推迟中期考核和答辩时间。
附件:(下载地址http://27.24.159.148/yjscwz/xzzx.htm)
1.《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
2.《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
3.《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委评议表》
4.《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
5.《研究生延期开题申请表》
研 究 生 处
二○一六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