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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上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3-13 00:00:00  作者:  点击:

关于做好2015年上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院部、各位导师、各位研究生: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规范研究生答辩程序,根据《湖北科技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办法》(湖科研〔20135号)的要求,2015年上半年研究生毕业答辩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事项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论文(电子版)学术不端行为系统检测

时间: 410-4月15

对象:所有拟于2015年上半年答辩的2012级研究生。

要求:(1)须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不接受U盘拷贝。时间:410日前;为便于统一快速分类查重,WORD论文统一命名为“学号+姓名”,论文只保留文字部分,图片部分删除;邮件发送至邮箱7435554@qq.com

(2)论文重复率要求:论文重复率不能超过30%;引用自己已发表文章的部分属于合理重复。

(3) 未通过论文检测的学生不允许参加答辩。

二、答辩资格审核

时间:417地点:研究生处办公室。

提交资料及要求:

(1)《湖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申请表》(一式两份,从研究生处网页下载);

(2) 答辩论文一本(与开题报告相符);

(3) 课程考试成绩表(从研究生管理系统打印);

(4) 已发表论文复印件或者有录用证明、缴费发票、清样。

(5) 请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审核者将推迟答辩。

三、预答辩

正式答辩前应组织预答辩,凡未经过预答辩者,不得进行论文评阅。

1、预答辩的时间:2015418-2015年4月30,原则上要求研究生预答辩在正式答辩日之前至少30天以上,由导师具体安排。

2、预答辩委员会的组成:由导师和本学科、专业的指导小组成员组成,亦可聘请校内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

3、材料要求:预答辩需填写《湖北科技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登记表》。

四、论文评阅

时间:51-15日。

研究生51日前将印制好的论文交所在学院。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聘请两名(校外至少1名)学术造诣较深、与论文相关学科的专家评阅论文。评阅人须填写《湖北科技学院学位论文评阅意见表》,对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供答辩委员会参考。

五、正式答辩

1、时间:516-5月31

2、地点:各培养单位安排。

3、要求:答辩具体要求按《湖北科技学院授予硕士学位工作细则(试行)》(湖科研20132号)文件执行;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会秘书将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等有关材料整理立卷,交研究生处。

附件:相关表格下载

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2015年3月12日

   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电话:0715-8250857,0715-8250870  邮编:437100 邮箱:hbkjyj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