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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级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9-25 17:34:45  作者:  点击:

各相关院部、2022级导师和研究生:

根据《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湖科研〔201616号),为切实做好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将我校2022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题报告时间

开题报告会应于20231215日前完成,具体由各相关院部组织实施。

二、开题报告程序

开题报告由各相关院部统一组织协调本院导师,成立开题报告论证小组,负责开题报告工作。

1、论证小组秘书收集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附件1)、《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附件2)、《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委评议表》(附件3)、《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记录表》(附件4)。

2、学生以PPT方式汇报论文选题情况(开题报告个人阐述时间为10-15分钟),并对评委提问进行答疑。

3、评委对报告内容进行评议审查,填写《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委评议表》,给出意见和评议结果。秘书负责填写《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和《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记录表》

4、如有特殊情况可组织网络视频等线上方式进行开题报告会工作并全程录像留档。

三、材料提交

开题报告会后需提交的材料(纸质版):《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1份)、《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1份)和《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委评议表》,《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记录表》所有材料均需填写完整,签章齐全,并于1230日前送交研究生处。 电子版材料:《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开题报告PPT》请统一命名为“学号+姓名+开题报告”发送至邮箱7435554@qq.com

四、其他要求

(一)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选题必须来源于生产(工作)实践或属应用开发性研究,导师和研究生应根据《湖北科技学院关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附件5)要求,谨慎选题,科学规划,认真实施,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水平,切实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开题报告论证会应邀请校外专家参加。导师在国外无法参加的由第二导师或其他导师在授权情况下安排。校外第一导师可按本通知有关要求自行组织开题报告会。(须按时提交音视频等佐证材料,逾期视为开题不通过。)

(三)开题报告的论证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通过即可开始硕士学位论文工作;评议不通过的研究生必须在一个月内修改后重新开题。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允许随意改题。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改题者,须事先递交书面申请报告,经导师、培养单位同意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四)不能按期进行开题报告的研究生,应提前提交《研究生延期开题申请表》(附件6),经导师、学院审核、研究生处批准后方能延期进行,参加下一批次开题报告,并相应地推迟中期考核和答辩时间。

如有未明事项,请咨询研究生处。

联系人:汪丽    联系电话:0715-8250857


附件:

1.《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

2.《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

3.《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委评议表》

4.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记录表》

5.《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

6.《研究生延期开题申请表》

                                                                 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202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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