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培养管理 > 正文

培养管理

关于做好2013级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10-09 00:00:00  作者:  点击:

有关院部:

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工作是论文研究的基础,也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为加强我校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3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题报告时间

拟定于12月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有关院部组织安排。

二、开题报告程序

开题报告采取集中开题方式进行,由各有关院部统一组织协调本院导师,成立开题报告论证小组,负责开题报告工作。

1、秘书收集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附件1)、《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附件2)、《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委评议表》(附件3)。

2、学生以PPT方式汇报论文选题情况(开题报告个人阐述时间为10分钟),并对评委提问进行答疑。

3、评委对报告内容进行评议审查,填写《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委评议表》,给出意见和评议结果。秘书负责填写《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  

三、材料提交

开题报告会后需提交的材料:《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1份)、《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1份)和《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委评议表》,所有材料均需填写完整,签章齐全,并于 1231日前 送交研究生处。

四、其他要求

(一)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选题必须来源于生产(工作)实践或属应用开发性研究,导师和研究生应根据《湖北科技学院关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附件4)要求,谨慎选题,科学规划,认真实施,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水平,切实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开题报告论证会应邀请校外导师参加。导师在国外无法参加的由第二导师或其他导师在授权情况下安排。校外第一导师可按本通知有关要求自行组织开题报告会。

(三)开题报告的论证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通过者可开始硕士学位论文工作;评议不通过的研究生必须在一个月内修改后重新开题。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允许随意改题。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改题者,须事先递交书面申请报告,经导师、培养单位同意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四)不能按期进行开题报告的研究生,应提前提交《研究生延期开题申请表》(附件5),经导师、学院审核、研究生处批准后方能延期进行,参加下一批次开题报告,并相应地推迟中期考核和答辩时间。

附件:

1.《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

2.《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

3.《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委评议表》

4.《湖北科技学院关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

5.《研究生延期开题申请表》

研 究 生 处

二○ 一四年十月八日

   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电话:0715-8250857,0715-8250870  邮编:437100 邮箱:hbkjyj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