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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科技学院2021年药学专业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时间:2021-04-01 09:49:12  作者:  点击: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1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等文件精神和湖北省招办相关指示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和人才选拔需要,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性、科学性和公平性。
(二)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加强复试组织管理工作,明确主体责任,规范复试过程,深化信息公开,强化监督管理,畅通咨询投诉渠道,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提高招生复试管理服务水平。
(三)坚持以质量为核心原则优化人才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和规范基层学术组织和导师群体在人才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对考生思想品德、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做到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二、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2021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导、组织和协调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复试分数线的确定、复试录取方案的制定、复试过程的监管和拟录取名单的审定等。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吴基良

常务副组长:李岱

副组长:鲍翠玉、闵清

组员单位:研究生处、药学院、学校办公室、纪委监察处、宣传部、信息中心、校医院、保卫处。

(二)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组

1.组织协调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及拟录取名单汇总公示上报。

2.复试录取组:办公室设在药学院,药学院是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成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组长由主持院部行政工作的院长担任,小组成员须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思想作风过硬的教师,另设秘书1名,负责复试录取工作记录和协调安排有关事宜。院部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复试人员的培训、命题、考试、评分、记录和拟定录取考生名单等工作。

3.监督宣传服务保障组:由学校办公室、纪委监察处、宣传部、信息中心、校医院、保卫处组成。纪委监察处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宣传部、信息中心负责复试录取工作宣传引导、舆情监控、网络复试技术支持及实操演练;校医院负责体检审核和复检;学校办公室、保卫处负责复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指导和安全保卫工作。

三、复试前准备工作

(一)复试分数线的确定与公布:根据国家分数线和有关招生政策,确定和发布我校复试分数线。

(二)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与公布:药学院制定并发布《湖北科技学院2021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研究生处制定并发布《湖北科技学院2021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预调剂公告》。

(三)复试人员培训:研究生处、药学院采取会议和复试现场模拟操作的形式,对参加复试的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

(四)复试考生情况调研和防疫指导:经资格审查,对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研究生处将通过研招平台发送复试通知,并联系、了解、指导考生的防疫工作。参加复试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复试通知、绿码、行程码、健康承诺书进校。考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所有人员必须检测体温、佩戴口罩,并注意保持安全工作距离。

四、复试工作

(一)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按2021年教育部统一划定的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下称国家分数线,即初试总分299分,政治41分,英语41分,业务课123分)执行。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包括调剂生)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初试总分≥150分,英语≥27分。

调剂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按照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执行。

(二)初试总分加分政策: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的加分政策,对相关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政策如下: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务必在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时将加分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我校将对证明材料进行严格核实。初试总分加分后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才有资格参加复试。

(三)资格审查

1.复试报到:报到地点为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行政楼5005室),联系电话:0715-8250870,0715-8250857。

2.资格审查:按照教育部要求,研究生处协助药学院在复试前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采取“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审查材料包括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大学期间成绩单,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评价表(附件1);考生还可提供发表学术论文和各类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加分政策的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格审查材料请复试考生准备好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给研究生处留存备查。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能参加复试。

(四)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或者网络远程复试,具体形式以药学院的复试实施细则为准。

复试前,将与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进行人证比对,采取“三随机”(采取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方式,加强过程监管,严防“作弊”。复试时,实行“一岗多控、多岗监督”,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录制存盘,秘书做好签名登记和面试情况记录工作。纪委监察处、研究生处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管理。

(五)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原则上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情况结合招生计划和生源等情况。

(六)复试时间地点:3月-4月,具体时间和地点由药学院安排确定。

(七)复试费用:免费。

(八)复试内容及成绩: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英语笔试、专业知识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三部分,主要通过统一笔试、现场问答等形式,加强对考生外语能力专业能力、德智体等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全面考查面试考核时间一般为每名考生20分钟考核具体内容等见药学院制定的《湖北科技学院2021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专业基础,以笔试的方式进行。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3.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专业英语笔试(20%)+专业知识笔试(30%)+综合面试(50%),总分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原则上不予录取。

五、调剂工作

(一)基本调剂条件

按照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所列的基本调剂条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考生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调剂:

1.符合我校2021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成绩(含单科及总分)须达到2021年A区国家线。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初试成绩要求为总分≥150分,英语≥27分;

(二)调剂程序

1.研究生处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学校网站上公布调剂办法和相关要求。

2.考生必须登录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申请。

3.研究生处查看调剂考生材料,下载学籍学历审核数据,按照同批次初试成绩择优遴选的方式,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4.复试结束后,研究生通过调剂系统将拟录取考生置待录取标志,考生需在系统中确认录取。

六、录取工作

(一)总成绩合成: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二)录取原则: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

(三)破格复试和录取:我校不进行破格复试和录取。

(四)录取方式:我校将按同复试批次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方式进行录取,同批次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初试成绩排序录取,录满为止。

(五)拟录取公示:拟录取名单需经研究生处审核后方可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中应包含有考生考试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专业等信息。公示期间名单不得改动。若需改动,须将改动原因及改动内容上报并对改动部分做出说明,改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研究生处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八、健康检查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鉴于疫情防控特殊形势,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证明的复印件(体检项目见附件2)。开学后,校医院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信息公开

研究生处和药学院将在网站主页上对复试录取工作信息全程公开,接受考生和社会的咨询、监督。

(一)招生录取信息全程公开。及时发布复试录取方案、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复试成绩以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二)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进行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药学院具体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

(三)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将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四)考生咨询及投诉渠道。学校纪检监察处和研究生处开通电话和邮箱,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单位进行复议。

湖科2021年药学研考招生复试QQ群:535893747

研究生处投诉电话:0715-8250870,0715-8250857;

邮箱:603787885@qq.com

学校纪检监委投诉电话:0715-8338002;

邮箱:hkjwjc8338002@sina.cn


附件:

1.湖北科技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评价表

2.湖北科技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健康体检必须检查项目表

 

 

 

 

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2021年3月15日


附件1:

湖北科技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评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籍贯

 

曾用名

 

民族

 

工作或

学习单位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联系

电话

 

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本人签名:

现实

综合

表现

鉴定

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现实综合表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与敬业精神;业务水平与工作能力;身体与心理健康状况。

附件2:

湖北科技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

健康体检必须检查项目表

项目名称

具体检查内容

说  明

内、外(含皮肤)、五官等科的常规检查,出具总检报告

建立体检档案

1、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

2、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

3、血细胞分析检查

包括抽血所用一次性注射器及其他耗材

数字化摄影(DR)胸部(主要为心、肺部)检查

曝光不得超过2次。含数据采集、存贮、图像显示

 

 

 

 

 

湖北科技学院

2021年硕士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时间安排表

日期

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地点

3月30

上午8:30-11:30

资格审查、报到

1、 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

2、 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3、 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

4、 招生综合评价表

5、 其他证明其学术水平的论文等相关材料

6、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另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7、符合加分政策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体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研究生处

(行政楼5005室)

3月30

下午14:30-16:00

专业外语笔试

3-201

3月30

下午16:15-17:45

专业笔试

3-201

3月30

晚上19:00-20:30

同等学力加试

3-201

3月31日-

4月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综合面试

医药

4月

审查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说明:如有下一批复试安排,时间另行安排通知。

 

 

   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电话:0715-8250857,0715-8250870  邮编:437100 邮箱:hbkjyjs@163.com